2007年1月3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浙江潮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同一套行头 同一天被捕
邹玲玲

  本报讯 为显示“兄弟情谊”,4名劫匪统一行头,共同作案,共同分赃。一个月内,他们作案7起,获利数千元。1月下旬,丽水莲都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4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。
  杨某、吴某和李某,同在丽水市区一咖啡店打工,见惯了客人大把大把地花钱,3人心理很不平衡。1月初,他们在一网吧结识网友朱某,4人一拍即合,决定冒险致富。
  1月13日凌晨1时,4人在丽水市区一公园附近见到一名独身男子后,对其实施暴打,逼迫他交出手机和钱包。得逞后,为防止受害人报警,他们又将该男子扒得只剩下内裤。为了显示4人“兄弟情谊”,他们统一购置了黑色围巾、线帽和白色手套。